2021-07-15
红旗社区“三资”财务管理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规范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促进社区经济工作正常运行、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街道社区实际,经社区“两委”研究,特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一、 预决算制度
1、社区书记是本社区经济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社区的经济管理、资产管理及财务管理工作。对社区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严格执行社区财务管理制度,把好资金审批关。年初制定财务预算,经四议两公开通过后报三资中心,作为社区收支执行依据。
2、村级2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必须实行预决算,其资金单独核算,符合招投标条件的项目应实行招投标,工程预决算必须实行“四议两公开”程序。
3、社区监委会对社区财务预决算实行全程监督。
二、收入管理制度
1、社区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在取得收入时使用《淅川县村级组织统一收款收据》。
2、社区收入须做到应收尽收,全额入账。所有资金收入必须及时交存或直接划拨到“三资”中心村级专户。
3、社区所有收入均由文书负责办理收款手续,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开票收款、经手现金和票据。
三、财务支出制度
1、社区资金支付时,需填写村级财务支出预算表并提供相应财务支出票据及其它必要的附件资料(提供的票据须合法有效且审核签字完整),财务支出预算表须经办人签字,监委会意见由监委会主任签字、居委会意见及社区支书审批签字盖章后由文书统一到街道“三资”中心办理财务手续后方可支付。
2、社区所有支出必须由经办人签字并注明用途、监委会审核盖章并签署意见后,由社区支书签名方可入账。
3、社区支出需按社区预决算年初计划执行。文书需对支出的原始凭证进行完整性、真实性审核整理后,方可向街道“三资”中心报账。
4、社区大项类大额支出,应当经过村“两委”会研究,并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程序进行。报账时,必须附合同、预决算报告、验收报告、税控发票、“四议两公开”程序资料等,经社区监委员会审核后,经社区支书审核签名后方可入账。
5、社区集体支出必须使用正规税票,严禁白条入账(含机打的收据),300元及300元以下的小额零星支出,不能取得税务部门正规发票的,应使用县财政局监制的《淅川县村级组织小额支付单》,并附具体支出事项。
四、资产资源管理
1、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集体资产资源管理的主体,负责制定社区资产资源管理使用的规章制度,指导、监督社区及各小组的资产资源管理,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工作,接受上级管理机构对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2、社区应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如实统计社区集体资产资源情况,填表上报街道 “三资”中心。
3、社区应建立相应登记,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资产资源名称、所在地址、来源、目前现状、用途和法定代表人等事项。产权发生变动的,要及时进行登记。登记后要及时在社区张榜公示,待群众无异议后,上报街道“三资”中心。
五、财务公开制度
社区财务应每月或每季度公开一次,接受居民监督,内容必须全面、真实、准确。公开内容包括社区集体债权债务、社区财务收支、上级拨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