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14
山洪灾害防御各级责任人职责
一、县级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主要职责
1.督促所分包乡镇(街道)落实山洪灾害防御责任,做好汛期(5月15至9月30日)24小时值班工作;遇灾害性天气时,督促所分包乡镇(街道)的干部职工到岗到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2.督促所分包乡镇(街道)汛前修订完善乡、村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做好预案培训演练。督促所分包乡镇(街道)加强简易雨量报警器、水位报警器,预警广播、铜锣、手摇报警器等监测预警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掌握山洪灾害危险区基本情况,发生暴雨、洪水、险情和灾情,及时赶赴现场,指导乡镇(街道)做好人员转移,组织好抗洪救灾工作。
3.督促所分包乡镇(街道)抓好灾后重建工作,妥善安置灾民,千方百计帮助恢复生产,协调处理灾后重建的问题和困难。
二、乡级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主要职责
1.落实乡村山洪灾害防御责任,做好汛期(5月15至9月30日)24小时值班工作;遇灾害性天气时,组织乡村干部群众到岗到位,做好巡查值守和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2.修订和完善本乡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并开展培训演练。落实山洪灾害防御避灾各项工作,加强简易雨量报警器、水位器报警器、预警广播、铜锣、手摇报警器等监测预警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做好监测预报预警,全面掌握险区人员数量、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山洪灾害危险区基本情况。当山洪灾害危险区发生汛情、险情时,组织危险区人员转移避险。
三、村级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主要职责
制定和完善本村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并开展培训演练。落实防汛责任,做好汛期(5月15至9月30日)24小时值班工作;做好简易雨量报警器、水位器报警器,预警广播、铜锣、手摇报警器等监测预警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做好巡查监测,及时预报预警。全面掌握险区人员数量、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山洪灾害危险区基本情况。当山洪灾害危险区发生汛情、险情时,组织危险区人员转移避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