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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栏目: 村务公开

全庄村2023年自查报告

2024-01-16

淅川县“两清两建”清“三违”(二十查)荆紫关镇全庄村自查报告

 

县“两清两建”清“三违”专项工作组:

荆紫关镇全庄村按照《“两清两建”清“三违”(二十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村基本情况

全庄村总面积4.5平方公里,辖8个小组,总户数405 户(在家6个月以上280户),总人口1909人(在家6个月以上1180 人);村三委干部 6名,党员 33 名(常年在家 17名);低保 65 户  104人、五保户 10户10人、孤儿0人、脱贫户 19 户 60人,监测户 5 户14 人;重点场所(企业、大型商超、液化气站等): 0 个,重点人群(精神障碍患者、刑满释放人员、村矫正人员、留守儿童、涉艾群体等)24人,分别为:严重精神患者3级以上 5人、0-2级 3人,刑满释放 2人,村在矫0人,解矫2人,留守儿童 12 人,涉艾群体0人;村产业主要是种植业、养殖业。村部1座 3022 平方米,村集体经济 0.51万;学校 1 所,村内现有经营性资产为:光伏电站、电商服务站等。

二、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工作方案,我村于 9月26日召开了“清三违”动员会,于9月28日至10月14日开展了自查工作,于9月30日, 10月11 日召开了专项推进会及研判会,通过张贴公告、召开大会、入户宣讲等多种渠道,在村中广泛宣传“两清两建”工作内容,通过认真排查梳理。

一查清查村干部履职情况对组织是否忠诚、是否老实、是否称职

经自查:我村两委干部 5 名,配备齐全,支部班子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作风优良,在日常工作中均能履职尽责,支部符合五个标准要求;我村现有党员 33人,其中在外超过半年以上党员 16人,长期在家能正常履职 17 人,所有党员中 33 人正常交党费,在最近一次党员考评中,优秀 10人,中档 23人,不合格  0 人;党支部各项工作始终保持常态化规范化,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常态化开展党员活动日,定期召开支部会议和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查清查镇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

经自查:通过与镇纪委对接2017年以来,我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线索1条:赵建伟因疫情事被纪委做出党内警告处分。接到群众反映举报村干部违法违纪线索 0条。不存在有漏登漏报瞒报个人违纪违法事实。

三查清查村财务管理、各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经自查:近年来,我村各类集体经济财务支出严格按照《淅川县农村集体“三资”财务管理办法(试行)》(淅政办﹝2018﹞51号)等相关规定,落实各项村基础制度,每个项目资金及各项惠农政策依据规定程序,实行联签会审,并按时及时做到全面公示公开各类财产处置情况,最后经各级审定后再通过三资入账发放,符合相关程序,未发现不合规情况。

惠农政策享受方面,我村主要涉及地力补贴402户1909人,款项都打在每户户主的社保卡里,在发放补贴前,我们全部经过四议两公开程序,按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补贴内容经过村监委会审核,没有发现不合规现象。

四查清查村资产、资金、资源情况

经自查:近年来,我村各类财务支出严格按照《淅川县农村集体“三资”财务管理办法(试行)》(淅政办﹝2018﹞51号)等相关规定,依据规定流程对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合同签订等进行正规化管理,按时及时做到公示公开,经各级审定后全部在乡三资管理中心进行报备登记,符合相关程序,未发现不合规情况。(集体“三资”情况:

(1)资源情况:农用地  1251.5 亩其中耕地  1170亩,园地 0 亩,林地 0 亩,坑塘 1 座,占地 80  亩,其他用地 0亩;建设用地  0 亩,其中工矿仓储用地 0 亩,商服用地 0亩,农村宅基地 225 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4.53 亩,交通运输和水利设施用地  30.04 亩,其他建设用地 0  亩;其他未利用资源,四荒地  0 亩,公益林0 亩。(2)资产情况:现有经营性资产 2 项,分别是:光伏发电站、电商服务站 ;非经营性资产 29 项,分别是:村部、活动室、扶贫房、学校房、安全饮水设配、文化广场、健身器材、乒乓球案子、篮球架、凉亭、功德碑、村部院墙及厕所、电脑及打印机、立式空调、办公桌、电视机、图书柜、监控设备、防汛设备、文化设备、复印机、电风扇、电火盆、饮水机、灌溉井、防爆器材、太阳能灯、雨量站 ;在建项目未完成移交 0 项 ;(3)资金情况:2023年收入 5100 元,支出 115798 元;截止2023年村集体账上结余 685638.5 元。村有中长期投资 0 万元;债权 0 项  0 元,债务 0  项 0  元。

五查清查各类邪教人员

经自查:自反邪教摸底排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村组织村组干部及网格员,通过开展外围走访排查和重点人群等调查方式,加强突出10类重点人员排查,对在册有前科、思想极端和无业闲散人员进行梳理排查,采取多打听、多走访、多了解,确保第一时间能够掌握准确情况,及时掌握苗头动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截止目前,共摸排疑似线索 5 条,分别是蒋旭周、李枝梅、苏秀存、曹相阁、刘青芬。

截至目前,我村涉及邪教在册人员 1 人(苏秀存),已转化1 人,未转化或转化中 0 人。

六查清查各类非法宗教活动

经自查:我村不涉及宗教场所,通过走访摸排,我村信教群众共 65 人,其中 65人均为基督教正常信徒,且未发现有私设家庭聚会点、逢年过节张贴宗教色彩对联挂历、家中储存宗教色彩非法出版物及向周围邻居传教等现象。

七查清查各类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寻衅滋事、黄、赌、毒、村霸等

经自查:我村通过大数据信息比对、与派出所对接和村级摸排,2017年以来全庄村案件共17 件,其中行政案件12件,魏国荣、李姣娃、曹福娃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全安举、谢少鹏、谢会鹏、全双平、朱夫强、全晓涛故意损毁财物;王双平非法出借银行账户案;赵国有、赵改信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罪。刑事案件 5 件,分别是:全雄丽、全英豪、全建栋三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夏国琴、朱会成敲诈勒索。以上 17件案件均以结案。截止目前未发现有“两清两建”“清三资”中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公物、侵占土地资源等问题线索及涉及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寻衅滋事、黄、赌、毒、村霸等违法犯罪线索。

八查清查无证无牌驾驶,酒驾醉驾,损毁、遮挡、占用交通设施等问题

经自查:1、我村自2017年以来涉及酒驾、醉驾 0人,公安机关已处理;2、我村组织村干部对辖区内所有燃油、电动车辆进行排查登记和比对公安部门数据,发现0起涉及无证无牌驾驶机动三轮车现象。我村通过微信群、宣传页、横幅、大喇叭等宣传方式,向广大干群宣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和应知应会,确保我村不发生各类道路交通事故;3、我村组织村干部对辖区内所有与省道、县道、乡道连接户进行排查,未发现有在公路控制区内非法搭建建筑物的违法情况。

九查清查各类矛盾纠纷

经自查:我村结合信访办通过比对数据信息和摸底排查结果,近三年来各类矛盾纠纷案件共 5 起,上三级访 0 起,县级访 0起,镇级访 0 起,市长热线 5 起。分别是:赵占生宅基纠纷、李胜林反映养殖厂污染问题、蒋普红邻里宅基纠纷、冯改霞房屋建设问题、焦宗琴反映不合理使用低保问题、截至目前,共消化矛盾 5 起,  未发现其他矛盾。

十查清查各类失信人员、被执行人员执行不到位情况

经自查:我村通过对乡级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大数据信息进行比对和自行摸底排查,发现有各类失信人员及被执行人员执行不到位等情况 3人,分别是李俊英、全年娃、安金朝

十一查清查耕地“非农化”等土地违法问题,打击私自买卖土地、房屋等行为

经自查:我村通过对乡级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大数据信息进行比对和自行摸底排查,发现有私自在耕地建房、挖砂、采石、取土、私自买卖转让国有村集体土地、破坏基本农田等违法情况共 一 起 1 人:胡来发在一般耕地上建设养殖厂,已处理 1 起 1人(法院判决书已下发)。

十二查清查乱占、多占宅基地,一户多宅、非法建房、耕地“非粮化”、虚报冒领各类惠农补贴等问题

经自查:我村共有405户宅基地,超面积225户,通过对乡级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大数据信息进行比对和自行摸底排查,未发现有乱占、一户多宅 、非法建房、耕地“非粮化”,无虚报冒领各类惠农补贴等违法情况。

十三查清查各类制假售假、非法经营、食品安全等问题

经自查:我村通过与镇市场监管所对接,比对数据信息和摸排情况,未发现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无照经营、无证经营、食品安全等各类违法情况。

十四查清查各类环境污染问题

经自查:我村有6家小型养殖厂,有粪便沉淀池,无各类环境污染问题。

十五查清查五保、低保、临时救助等发放情况

经自查:我村通过对乡级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大数据信息进行比对和自行摸底排查,涉及低保  65 户 104人,五保 10 户10人,临时救助 8人,上述款项全部发放到位。享受低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的家庭财产状况和基本情况均符合相关规定,且我村做到应纳尽纳,无遗漏,不存在五保、低保、临时救助人群,漏登漏报,补贴未发放情况。

十六查清查各类非法演艺行为

经自查:我村通过对乡级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大数据信息进行比对和自行摸底排查,不存在有从事营业性演出的非法演艺行为。

十七查清查各类偷税漏税问题

经自查:我村通过对乡级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大数据信息进行比对和自行摸底排查,我村共有个体工商 6 户,均已办理营业执照,办理了税务登记,符合个体工商户标准要求,未发现其他类型户偷税漏税问题。

十八查清查村矫正、刑满释放人员管理不到位情况

经自查:我村涉及村矫正人员 2 人,其中解除矫正2人:聂改梅,全晶晶;刑满释放人员2 人,分别是:全建伟、詹宗源; 以上 4人,在管理期间未,严格按照矫正法有关规定,服从管理,未发生违规违法行为,未发现再次犯罪。

十九查清查网上各类造谣、诬陷、虚假宣传等行为

经自查:我村通过对乡级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大数据信息进行比对和自行摸底排查,未发现有辖区群众在微信、朋友圈、抖音等自媒体平台账号上进行各类造谣、诬陷、虚假宣传、炮制有害信息等行为情况。

 二十查清查虐待、不赡养老人,遗弃妇女儿童、家暴、邻里不睦、违背公序良俗、家长不履行对适龄子女义务教育责任等各类不道德行为

经自查:我村共有60岁以上老人278人,独居老人4人,16岁以下适龄学童  170 人,留守儿童 0 人,孤儿 0 人。我村结合上级推送数据、通过摸底排查且与镇妇联对接沟通,未发现虐待、不赡养老人,遗弃妇女儿童、家暴、邻里不睦、违背公序良俗、家长不履行对适龄子女义务教育责任等各类不道德现象。

通过清“三违”(二十查),我村共涉及二十查问题 25条,涉及第 2 查问题 1 条,第 5 查问题 6 条,第 7 查 5条,第8查1条,第9查5条,第10查3条,第11查1条,第18查3条,其他查没有问题。

三、整改提升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共有 19条问题,经镇村已立行立改,已整改完毕有1条是短期内村无法解决的问题,有5条需要长期整改,我们已上报镇政府。

以上情况客观真实,特此报告。

 

另附清“三违”(二十查)问题详细清单

 

               分包村科级干部:(签名)

 

           村支部书记:(签名)

 

                         全庄村居民委员会(盖章)

            2023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