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24
荆紫关镇西头村自查报告
县“两清两建”清“三违”专项工作组:
荆紫关镇西头村按照《“两清两建”清“三违”(二十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村基本情况
西头村总面积三平方公里,辖 5个小组,总户数285 户(在家6个月以上 180 户),总人口 1120人(在家6个月以上 785 人);村三委干部6名,党员 24名(常年在家15名);低保 64户109 人、五保户3户3 人、孤儿 0 人、脱贫户4户7人,监测户9 户40人;重点场所(企业、大型商超、液化气站等):0 个,重点人群(精神障碍患者1人、刑满释放、村矫正人员、留守儿童、涉艾群体等)7人:精神障碍患者3级1人,0-2级 0 人,刑满释,0人、村矫正人员1人、留守儿童5人、涉艾群体0人,村产业主要是种植业、养殖业。种植业以种植小麦、玉米、花生为主及种植药材黄姜。养殖业已养猪、牛、养、鸡为主、村部1座 550平方米,卫生室1所 50平方米,村集体经济 0.6万元;学校 一 所,
二、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工作方案,我村于 9月26日召开了“清三违”动员会,于9月28日至10月14日开展了自查工作,于9月30日、10月11日召开了专项推进会及研判会,通过张贴公告、召开大会、入户宣讲等多种渠道,在村中广泛宣传“两清两建”工作内容,通过认真排查梳理。
一查清查村干部履职情况对组织是否忠诚、是否老实、是否称职
经自查:我村两委干部 5名,配备齐全,支部班子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作风优良,在日常工作中均能履职尽责,支部符合五个标准要求;我村现有党员 24 人,其中在外超过半年以上党员 9人,长期在家能正常履职 15人,所有党员中24人正常交党费,在最近一次党员考评中,优秀7人,中档 17人,不合格 0人;党支部各项工作始终保持常态化规范化,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常态化开展党员活动日,定期召开支部会议和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查清查镇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
经自查:通过与镇纪委对接2017年以来,我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线索 1条,已查实 1 条:其中:李秀奇因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留党查看一年。接到群众反映举报村干部违法违纪线索0条,不存在有漏登漏报瞒报个人违纪违法事实。
三查清查村财务管理、各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经自查:近年来,我村各类集体经济财务支出严格按照《淅川县农村集体“三资”财务管理办法(试行)》(淅政办﹝2018﹞51号)等相关规定,落实各项村基础制度,每个项目资金及各项惠农政策依据规定程序,实行联签会审,并按时及时做到全面公示公开各类财产处置情况,最后经各级审定后再通过三资入账发放,符合相关程序,未发现不合规情况。
惠农政策享受方面,我村主要涉及公益林补贴 234户 1120人,地力补贴 234 户1120人,在发放补贴前,我们全部经过四议两公开程序,按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补贴内容经过村监委会审核,没有发现不合规现象。
四查清查村资产、资金、资源情况
经自查:近年来,我村各类财务支出严格按照《淅川县农村集体“三资”财务管理办法(试行)》(淅政办﹝2018﹞51号)等相关规定,依据规定流程对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合同签订等进行正规化管理,按时及时做到公示公开,经各级审定后全部在乡三资管理中心进行报备登记,符合相关程序,未发现不合规情况。(集体“三资”情况:资源情况1
(1)农用地1294.6亩(主要有耕地、园地、林地、坑
塘水面、退林还耕);
(2)建设用地112.85亩(主要有农村宅基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和水利设施用地);
2.资产情况
(1)非经营性资产1372623.09元(主要有村部、卫生室、活动室文化广场及配套物品、办公设备等。
3.资金情况
截止2023年7月31日,西头村账上资金结余68752.33元,无债权,无债务。
1资源情况
农用地3项小计1294.6亩。其中:①耕地1261.4亩;②农田水利设施用地0.7亩;、③红眼洞32.5亩租给程凹村民谭拴娃,年租金11250元。我组核查3项,准确3项,准确率100%。 ( 由于去年种植小麦玉米等农作物受灾、租金6000元)
(1)建设用地3项小计112.85亩。其中:①农村宅基地85亩;②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6.85亩;③交通运输和水利设施用地21亩。(4)道路12亩、(5)水井9亩.我组核查5项,准确5项,准确率100%。
(2)未利用地情况315.35亩,我组核查公益林315.35亩 、无待界定土地。
2非经营性资产 67项,分别是:非经营性资产67项小计1432628.09元。其中:①村部550平米、55000元;(2)卫生室50平方米、250000元(3)活动室90.13平米、165553.76元; ④村小学18间、500平方米、110000元;⑤自来水井房、40平方米、100000元元; (6)舞台35平方米54812.92元;⑦广场1050平方米174861.28元;⑧文化广场宣传栏14824.14元;⑨绿化31平方米、3041.1:(10)话筒、256元(11)音响、542元:(12)喇叭、128元;(13)棋牌桌、394元;(14)象棋扑克93元:(15)大鼓、394元;(16)大锣276元:(17)镲、276元:(18)小锣、98元:(19)电脑2台、4538元:(20)电视1台、1556元;(21)阅览桌、1084元;(22)档案柜、5个、2610元:(23)椅子七把、1449元;(24)扩音机、698元:(25)电脑桌、393元;(26)图书314本、6394.89:9:(27)太阳能路灯51盏、19922元;(28)太阳能灯杆29个8700元:(29)电风扇、218元:(30)验钞机、465元:(31)复印机、2000元:(32)广场健身器材、25000元;(33)篮球架、10000元:(34)桌椅板凳、4500元:(35)电视、2000元;(36)监控设备、10000元:(37)防汛设施、8000元;(38)图书柜、15000元:(39)安装饮水工程、300000元:(40)复印机、2800元:(41)空调、8700元:(42)床、1200元;(43)椅子20把600元;(44)音响400元;(45)图书柜2个、750元:(46)饮水机、1500元;(47)西头村防暴器材1595元、(48)灭火器300元、(49)铁锨40元、(50)国旗旗杆200元、(51)监控400元、(52)简易雨量计350元、(53)洗脸盆架280元、(54)卫生厕所12000元、(55)凹凸镜八个20000元、(56)垃圾箱九个25000元、(57)电热水壶三个400元、(58)电火盆185元、(59)凉席120元、(60)被子三床380元、(61)纯净水桶三个120元、(62)电动抽水器35元、(63)扫把20元、(64)撮箕15元、(65)拖把20元、(66)喇叭260元、(67)电棒七个230元、等67项我组核查67项,准确67项该村集体无此类情况。
五查清查各类邪教人员
经自查:自反邪教摸底排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村组织村组干部及网格员,通过开展外围走访排查和重点人群等调查方式,加强突出10类重点人员排查,对在册有前科、思想极端和无业闲散人员进行梳理排查,采取多打听、多走访、多了解,确保第一时间能够掌握准确情况,及时掌握苗头动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截至目前共摸排疑似线索4条:全明奇、田夫涛、李兴会、李新伟。已提交给相关单位查证。
截至目前,我村涉及邪教在册人员0 人。
六查清查各类非法宗教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