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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栏目: 政务公开

党子口

2023-06-11

耕地保护政策要求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

一、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二、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三、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四、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五、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六、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七、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八、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对新增违法占用耕地      建房实行零容忍、零新增。

耕地保护“六严禁”

一、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

二、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

三、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

四、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

五、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

六、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

耕地用途管制“五个不得”

一、不得在一般耕地上挖湖造景,种植草皮,建设绿化园区。

二、不得擅自扩大退耕还林、还湖、还草、还湿的规模。

三、不得超规在铁路公路红线外,以及沟渠、河道两侧,水库周边建设绿化林带。

四、不得未经批准占用一般耕地建设国土绿化。

五、不得未经批准,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土地获得土地经营权,建设一般性林地、园地和其它农用地。

永久基本农田“四个严禁”。

一、严禁利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二、严禁在基本农田上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及其他破坏土地耕作层的植物。

三、严禁在基本农田上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

四、严禁新增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