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27
滔政〔2018〕167号
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服务区、各村、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豫政〔2018〕11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宛政〔2018〕30号)、《淅川乡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十九大之后开展的首次国情国力调查,对我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全面调查我乡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全面把握各类个体经济的数量规模和总量规模。通过普查,完善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部门共建共享、持续维护更新的机制,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推动加快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划、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要利用此次普查,着力夯实统计数据基础,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要解决常规统计对“四下企业”(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建筑业小微企业、限额以下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行业企业、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统计不全面问题;要准确统计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等发展载体的经济总量,客观反映全乡经济功能区发展实际。
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普查工作时间节点:2018年7月底前组建普查工作机构,制定普查方案,选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 8月底前完成普查区划分、单位清查底册编制;10月底前做好普查试点工作及业务培训工作;11月底前完成清查摸底。2019年1月-3月开展普查登记,4月-9月完成数据处理、质量验收、数据库和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2020年年底前完成普查数据发布、普查资料开发与研究、普查总结等工作。
三、普查组织和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全乡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经济普查工作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乡政府乡长任组长,乡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乡党政办、统计站、项目办、金融办、民政所、财税所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统计站,具体负责经济普查日常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乡统计站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项目部门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方面的事项,由宣传部门负责和协调;涉及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方面的事项,由综治部门负责和协调;涉及社团、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基层自治组织名录方面的事项,由民政部门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财政部门负责和协调。其他乡直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及时准确提供单位的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
(三)组建普查队伍。乡镇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辖区内普查工作,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发挥各单位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乡镇普查机构会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及时支付聘用人员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加强经费保障。我乡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所需经费由财政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统筹资金做好普查聘用人员劳动报酬保障工作。
(五)抓好组织落实。乡普查机构要担负起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责任,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要建立经济普查工作责任制、责任迫究制和督查、督办制度。要善于运用政府督查、统计巡查、统计质量抽查、统计执法检查等手段,切实加强对普查的宣传、机构组建、经费落实、人员选调培训、统计普查试点、统计普查填报等全过程的督导、检查。要明确责任、完善奖惩、很抓落实。对高质量完成经济普查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通报表扬;对不能按要求完成经济普查任务或经济普查数据质量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要给子通报批评;对经济普查组织不力、贻误全乡经济普查工作进度、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普查工作要求
各服务区、村和相关单位要以数据质量为核心,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成果应用为目的,坚持依法普查、规范普查、创新普查、高效普查,充分发挥经济普查盘点经济家底、服务宏观决策的重要作用。
(一)严格依法普查。注重普查的宣传引导,强化依法行政、依法普查意识。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81号)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415号)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二)确保数据质量。普查机构要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全面实行严重统计失信企业公示和联合惩戒制度,推动统计、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和单位实行对企业信用状况互认;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可信。对应当给子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由统计部门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处理。
(三)注重规范统一。积极建设全乡统一的数据库系统,充分利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成果,健全部门联动的统计单位名录库持续维护更新机制,完善全乡统一的经济普查数据采集、处理、交换、共享标准和规范。制定全乡统一的普查区划分标准,积极制定全乡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标准。
(四)提升信息化水平。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全面推广应用电子签名,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等设备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建立覆盖各经济功能区的全乡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更新完善机制,提高普查数据采集抗干扰能力和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
(五)广泛宣传动员。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宣传优势,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化资源,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六)强化成果应用。普查机构、相关单位要充分开发和应用经济普查成果,积极创新开发机制、拓展应用领域、搭建应用平台,不断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部门信息数据库和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充分发挥经济普查在党委政府科学决策、部门行政管理、发展规划编制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
附:滔河乡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滔河乡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1日
附件:
滔河乡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査工作领导小组
成 员 名 单
组 长:李清锋 政府乡长
副组长:郑章恒 政府副乡长
成 员:张国宏 党政办主任
周 域 中心校校长
杜毅彬 卫生院院长
黄西伟 公路站站长
金应奇 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王 举 司法所所长
候克敏 项目办主任
张新平 金融办主任
姚庚敏 财税所所长
杜耀民 人社所所长
徐自敬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滔东服务区书记
刘进锁 村镇服务中心主任、清泉服务区书记
任连军 民政所所长、东闹峪服务区书记
陈长兴 尚岗服务区书记
金玉建 滔西服务区书记
黄明理 东沟服务区书记
陈 阳 统计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统计站,具体负责经济普查日常工作,陈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