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17
各村、镇直各单位:
《九重镇开展“三清理一公开”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九重镇委员会
九重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6日
九重镇开展“三清理一公开”专项活动
工 作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促进农村基层和谐稳定。按照县委统一部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清理村级财务、清理惠农项目、清理不合格党员,深化党务政务村务公开”专项活动(以下简称“三清理一公开”),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和县十二届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聚焦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以清理村组财务为重点,整治基层“小微权力”,推动村务公开;从清理惠农项目入手,规范权力运行,加强政务公开;以清理不合格党员为着力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化党务公开;对制约和影响全镇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突出问题进行一次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使问题和矛盾暴露在基层、解决在基层,给群众明白,还干部清白,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为实现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工作任务
(一)三项清理
1、清理村级财务。包括全镇各行政村、村民小组2013年以来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澄清各项收入、支出及余额底子。一是资金方面,查看上级拨付的各项经费、慰问款物以及利息、资产及资源处置等收入是否上账,是否存在漏记、截留、挪用,是否存在不合理收入等问题;支出是否存在虚列支出、乱发津补贴、违规列支、不合理支出等问题;余额是否账实相符,是否存在挪用、挪借等问题。二是资产方面,查看账实是否相符,是否存在丢失、损毁、挪借等问题。三是资源方面,查看集体耕地、林地、荒山、河滩、坑塘等资源是否存在漏管、非法占用、违规处置等问题。
2、清理惠农项目。惠农资金项目包括民政、农业、林业、村镇建设、卫生计生、教育、残疾群体等补贴补助。一是检查发放对象是否准确;二是检查资金是否发放到位;三是检查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截留、挤占、挪用、滞留以及基层干部贪污、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等问题;四是检查资金使用是否公示公开,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惠农建设项目主要是涉及行政村项目,包括扶贫开发、移民、一事一议,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水、电、路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一是检查建设项目征地所涉及的土地补偿、青苗补偿是否足额发放到位;二是检查项目是否按设计标准实施到位,是否存在偷工减料、降低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缩小建设规模等问题;三是检查项目资金是否存在截留、挪用、滞留、挤占、骗取、私分等问题;四是检查项目及施工单位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问题。五是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及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是否存在利用职权插手工程项目建设、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等违纪违法问题。
3、清理不合格党员。主要是针对农村支部党员中存在的:一是理想信念缺失,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二是政治立场动摇,在思想上行动上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传播政治谣言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三是宗旨观念淡薄,服务群众意识差,利己主义严重,与民争利甚至损害群众利益。四是工作消极懈怠,不思进取,不负责任,发挥作用差。五是组织纪律散漫,不按照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维护团结,拉帮结派,参加非组织活动;参与群众闹事,煽动、组织、参与或支持非正常上访。六是道德行为不端,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不赡养老人,虐待家庭成员;参与赌博,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沉迷于低级趣味,生活作风不检点。七是有不符合《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党员条件的其他情形。党组织对照上述不合格表现情形,按照程序进行处置。
(二)深化公开
村级公开群众关注度高,也是引发基层信访问题的主要原因,要作为公开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强。村级公开内容包括:一是年度工作目标;二是村委会领导班子职务、工作分工情况;三是村委会公开、理财、议事、监督组织组成情况;四是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及党员开展帮扶情况;五是村委会季度收支余情况及资产、资源管理情况;六是支农惠农资金补贴补助发放情况;七是扶贫开发工作情况;八是为民办实事情况;九是监督电话及其它应该公开事项。
各村、镇直各单位的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要按照《中共淅川县委办公室、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淅办〔2017〕10号)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三、工作时间及范围
(一)工作时间。“三清理一公开”专项活动,自2017年4月6日开始,至2017年7月31日结束。
(二)清理范围。清理范围是全镇32个行政村(含村民小组)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惠农项目;处置全镇各村不合格党员。
四、工作机制
此次专项活动实行县统一领导、乡镇具体组织实施、县直各单位包村负责的工作机制。镇活动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全力配合,县直单位具体负责分包行政村(含村民小组,分包情况见附件1)的清理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6日至4月10日)
1、成立机构。镇党委政府成立“三清理一公开”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及机构,抽调人员成立专项工作组,明确责任分工。
2、动员部署。召开全镇动员会,印发工作方案,对专项活动作出安排部署。
3、镇村对接。各工作组与对应村的相关负责人及村组干部做到无缝对接,确保县直包村工作组清理工作正常开展。
4、制定计划。各工作组根据清理工作时间节点,结合承担的清理任务,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并将工作计划于4月10日前报镇活动办公室。
(二)清理实施阶段(4月10日至7月31日)
各责任单位清理工作组按照“先难后易”的原则,进驻分包行政村开展清理工作。
1、澄清底子。清理工作组进驻后,听取村民小组相关负责人关于集体“三资”和惠农项目及资金情况的汇报,查封2013年以来的全部财务账目及相关档案资料,澄清分包村组的财务、惠农资金及项目和党员底子。
2、审核审查。清理工作组对分包村组的全部财务账目、惠农资金及项目进行清理清查,进行全面计量、盘点、核实、造册登记。督促各村党支部对不合格党员进行清理。
3、入户调查。清理工作组根据财务清理情况、惠农资金及项目底册,通过进村入户、走访群众、信访举报等形式,逐项对照核实,从中发现问题。
4、归纳整理。清理工作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归类,建立问题台账;形成案件的问题线索要进行初步核实,并附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三)公开公示阶段(与清理工作同步进行)
1、检查公开情况。清理工作组进驻村后,要对照公开内容,督促检查村级公开是否全面、准确、及时。
2、清理结果公开。清理工作完成后,清理工作组要通过召开党员与群众代表会、固定公示栏等形式向群众公开村组“三资”底数、惠农资金及项目落实和不合格党员清理情况,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情况拍照备查。
3、清理结果运用。公示期满、群众无异议后,将“三资”账簿及相关资料移交镇“三资”中心管理。
(四)整改评议、建章立制阶段(公开公示完成之后进行)
1、问题处置。对清理发现的各类问题分类处置,需要整改的问题,清理工作组督促分包村组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限,整改结束要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需要调查处理的问题,初步核实后移交镇纪委处理。
2、组织评议。评议工作要以群众是否满意、是否明白为标准。在党员和群众代表会上,组织问卷调查,由群众对清理工作知晓度、满意度及工作态度和纪律进行评判,对群众知晓度、满意度低的,要责令工作组推倒重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建章立制。在全面清理基础上,针对各村发现的问题,协助村组进一步健全完善强农惠农项目资金监管办法、公示制度、备案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完善和提升“四督四查”机制及水平。
4、档案整理。活动结束,各清理工作组要逐村形成清理工作报告(具体格式、内容另行规定),并连同相关表格、台账、照片等资料(一村一档)交镇纪委统一存档。
(五)总结表彰阶段(8月份)
在各清理工作组任务完成之后,镇活动办将对“三清理一公开”工作进行全面分析研判,认真总结,向镇党委、政府整体汇报。并对工作中认真负责、成效显著,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六、保障措施
“三清理一公开”专项活动,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深化“四督四查”工作机制的迫切需要,时间紧、任务重,意义重大。各村、镇直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活动成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三清理一公开”专项活动是镇党委、政府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预防腐败问题的重大举措,是维护民利、促进全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有力抓手,各村、镇直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充分领会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要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镇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采取有力措施抓好专项活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三清理一公开”专项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纪委,赵全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光杰、刘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全面负责全镇“三清理一公开”专项活动的牵头组织、综合协调、文字材料、整体推进、督导落实、宣传报道和执纪问责等工作。各村、镇直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专人,全力配合此项工作的开展。
(二)强化措施,夯实责任。一是活动办负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查指导责任。二是各村支部负主体责任,支部书记是“三清理一公开”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村活动的组织实施、信访稳定、后勤保障工作。要积极主动支持配合清理工作组,保证清理所需的账目、表册等全面提供。
(三)加强督查,保证进度。各工作组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和工作计划开展清理工作,严守时间节点,严把清理质量,确保清理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清理期间,活动办将成立督导组,采取召开工作组会、不定时抽查等方式加强对专项活动的督查考评,对工作推进缓慢、配合不力的村,将采取全镇通报批评、约谈主要负责人,直至追究党政纪责任。
(四)严肃纪律,从严问责。各清理工作组工作期间,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得接受村和镇直单位的宴请,且工作期间一律不准饮酒。对清理工作中发现的不配合、不支持、隐瞒情况的村、组党员干部,镇纪委将从严问责,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同时,对因清理不到位,致使清理期内问题未发现或问题处理不到位、造成群众上访的,由镇纪委监察室按照《南阳市国家工作人员履职尽责不到位行为问责办法(试行)》连带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