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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栏目: 便民服务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注销

2020-09-29

实施主体县市场监管局服务对象个人、法人
申请条件食品经营者终止食品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被吊销的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办件类型承诺件
权力来源法定本级行使行使层级县级
行使内容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注销许可数量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全县是否投资事项否
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20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3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4月24日主席令第二十一号)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在网上或者到食药局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2)受理:食药局窗口接收申报材料,所交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签发《材料补正通知书》。如所交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申请人可当场更正。如所交材料齐全,当即作出受理决定,并签发《受理通知书》。 (3)审查:在受理申请后,当对申请人提交的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于10日内委托下级食药所,对受理的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进行现场核查进行现场核查;审核部门认为食品经营许可申请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听证的,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食品经营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审核部门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听证组织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听证期限不计算在行政许可审查期限之内。 (4)决定:审核部门应当根据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经营许可的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5)送达:自作出决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入驻网上办事大厅方式一窗受理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否是否支持预约办理否
办理地点南阳市淅川区(县)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街道政务服务室(窗口)最多到办事现场次数1
监督投诉电话一、固话投诉:0377-69256199 二、网上投诉地址: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42、 河南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3、 河南省纪委网上投诉平台:http://henan.12388.gov.cn/咨询地电话一、固话咨询:0377-69236315 二、网上咨询地址: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办理查询申请人可通过电话、河南政务服务网、河南政务服务网手机APP客户端、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等方式查询该事项的办理进程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否是否涉及中介服务无中介服务
办理结果类型证照办理结果领取方式窗口领取
办理结果获取说明申请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