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1
根据省市县防溺水工作会议精神和县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以下简称:防溺水工作)专项巡查,特建立如下巡查制度。
一、加强领导,确保巡查质量。由镇防溺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镇水面水体进行定期督查,各村要不留盲区,不留失水域,全覆盖进行巡查。发现隐患立即处制。镇经常性督查工作由镇平安办及派出所负责。沿线河流按照各村地段各村负责,安排人员巡查。
二、建立责任网络,强化责任意识。防溺水工作由镇领导小组负责,实行乡干包村、村干包组,党员、组长包水域。实行各村、学校包保责任制,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及“一岗双责”的原则建立责任网络和强化责任意识。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或巡查不到位的相关人员和水域,领导小组将兑现责任追究。
三、巡查时间和任务。水库沿线,各村地段由各村安排人员巡查,各村巡查辖区范围内全部水域。巡查时间在全天候巡查基础上,重点是午后和傍晚时段。发现可疑情况,要立即制止,并向村和家长反馈,切实加强监护人的责任。
四、严格巡查责任,切实做好巡查工作。镇、村要各司其职,切实做好巡查工作。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村两委干部按照包片,明确监督责任村干,按划定的区域,特别是重点危险水域,要巡查到位,对重点时段、重点人群和无人监护的青少年儿童要明确任务,措施到位,严格巡查责任,切实做好预防工作,确保无溺水事故发生。
以上巡查制度从2023年6月8日起执行。
仓房镇清泉村平安建设工作小组
2023年6月11日